【助學金】築夢展翼113-1 B類-獎助學金申請
※A類與B類須各別完成一項,才可申請。僅申請單一類別獎助學金為未達申請門檻,則不予受理申請。
類別A. 學業輔導面
類別B. 多元發展面
★申請獎助學金對象:
(一)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於生輔組申請「學雜費減免且通過」之學生或
(二)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於生輔組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且通過」之學生
★申請項目:
一、就業力評量獎助學金及補助考照報名費:申請補助考試項目請參考「國立屏東大學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及「國立屏東大學各系(所)專業認定標準表」。
二、取得證照獎勵金:與「本校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之獎勵金只能擇一申請。
三、跨域學習助學金:113-1微學分通過時數。
四、職涯探索助學金:
1.職涯相關講座(113-1學期內完成)
(1)職涯講座:各領域專家學者職涯分享、面試技巧講座及履歷撰寫講座等。
(2)考試分享座談會:國家考試、教師檢定、教師甄選及專業證照考試等。
(3)實習經驗分享座談會。
(4)其他職涯相關講座。
2.職涯相關活動(113-1學期內完成)
(1)成長團體
(2)創業工作坊
(3)企業參訪
(4)其他相關活動
五、屏果樹助學金:提出國科會大專研究計畫申請者或參與校內辦理之大學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相關活動,完成執行並展出成果,核發助學金。
★申請辦法及檢附資料:
1.請於申請前先確認是否有在本校出納建檔過,若沒有需填寫建檔資料表及檢附相關匯款資料寄承辦人。
※查詢受款人資料是否完整請輸入受款人代碼(代碼請輸入個人身分證)
http://accsys.npt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
2. .請依所申請項目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
3. 請依照下列申請項目,檢附相關資料:
申請項目 |
申請檢核資料 |
就業力評量獎助金 |
1.檢附参與證照相關輔導證明影本,需有開課單位核章及上課教師簽名。 2.檢附考取證照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3.報名證照課程收據正本 4.就業力評量申請表 |
補助考照報名費 |
1.檢附参與證照相關輔導證明影本,需有開課單位核章及上課教師簽名。 2.考照報名費收據正本 3.補助考照申請表 ※單張考照報名費最高可補助1500元,每學期最多三張。 |
取得證照獎勵金 |
1.檢附参與證照相關輔導證明影本,需有開課單位核章及上課教師簽名。 2.檢附考取證照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3.取得證照申請表 |
跨域學習助學金 |
1.微學分每學期最高可申請20小時學習助學金,請檢附學生資訊系統列印採認時數頁面截圖(截圖須含個人資料及該微學分〝通過〞字樣)。 2.跨域學習助學金申請表。 |
職涯探索助學金 |
1.檢附参與相關學習活動紀錄已核章證明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職涯相關講座、工作坊及成長團體每學期共可申請30小時,請檢附學習護照內的活動認證章影本。 2.學習助學金申請表 |
屏果樹助學金 |
一、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1.申請項目: 1-1國科會大專學生研究計畫申請書(合併檔) 1-2計畫通過證明文件 2.屏果樹助學金申請表
二、大學執行社會責任實踐計畫(USR) 1.申請項目:2-1執行工作紀錄表 2-2執行成果報告書電子檔 2.屏果樹助學金申請表 |
※上述需檢附之影本資料,請事先影印完成,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A類及B類須各完成一項,才可申請
★期中申請期限:113/10/7(一)~10/25(五)止(逾期不受理)
★辦理時間:星期一~五,上午時段:8點半至11點半;下午時段:13點半至17點(請依規定時段辦理)。
★辦理地點: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學務長室
★相關申請聯絡人:學務長室專任助理 林岢融
e-mail:kejung925@mail.nptu.edu.tw
電話:(08)7663800分機1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