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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築夢展翼111-2成績優良、進步獎勵金申請

※112學年度起,須同時申請二類別以上獎助學金,才可申請。僅申請單一類別獎助學金為未達申請門檻,則不予受理申請。

※以下三項類別擇二申請:

類別A. 獎學金

類別B. 助學金

類別C. 證照相關補

※助學金及證照相關補助申請表格點這邊!

 

★申請獎助學金對象:

()111學年度第2學期於生輔組申請「學雜費減免且通過」之學生

()111學年度第1學期於生輔組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且通過」之學生

★申請項目:

一、學習成績優良獎學金:於111年第2學期班級排名前15()者。

二、學習進步獎勵金:依二學期(111年第1學期及111年第2學期)班級排名成績進步3()以上至15()者。

 ★申請辦法:

1.請依所申請項目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

2.請於申請前先確認是否有在本校出納建檔過,若沒有需填寫建檔資料表寄承辦人。

※查詢方式:於http://accsys.npt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下方

「查詢受款人資料是否完整 請輸入受款人代碼」欄位輸入個人身分證號碼→送出 

★申請方式:

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將資料繳交至學務長室,經審核通過後,始能補助經費,逾期不予補助。

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兩者皆須具備使得申請:

※以下需影印之附件請事先影印完成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申請項目

申請檢核資料

成績優良獎學金

1.檢附相關學習輔導紀錄已核章證明之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2.申請書。

3.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4.建檔資料表(已完成建檔者免附)

學習進步獎勵金

1.檢附相關學習輔導紀錄已核章證明之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2.申請書。

3.111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111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4.建檔資料表(已完成建檔者免附)

獎學金、助學金及證照相關補助,須申請兩類別以上獎助學金才可申請。

※助學金及證照相關補助申請表格點這邊!

期末申請期限:112/11/28()~12/22()(逾期不受理)

辦理時間:星期一~五,上午時段:8點半至11點半;下午時段:13點半至17(請依規定時段辦理)

★辦理地點: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學務長室

 

承辦人:學務長室專任助理 林岢融

e-mailkejung925@mail.nptu.edu.tw

電話:(08)7663800分機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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