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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學金資訊】蘇吉雄與洪雪惠校友伉儷清寒獎助學金

【蘇吉雄與洪雪惠校友伉儷清寒獎助學金】

 

一、獎助名額及金額:2名,每名獎助新台幣五萬元整

二、申請資格(以下條件須同時兼具)

  1. 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操性成績平均達80分以上者。
  2. 領有低(中低)收入戶證明書、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或清寒證明者。另,如無前開證明,其父母或監護人因遭受重大變故(如重大傷病、天災),導致生活困難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
  3. 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如為受領身心障礙、低(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大專弱勢助學金等補助者除外。)
  4. 受領本獎助學金者,在大學期間以限領一次為原則。

三、申請者請檢附以下資料:

  1. 申請表乙份(如附表)
  2.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須蓋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3.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單正本,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不得以影本替代。
  4. 領有政府機關開具之低(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核准函(影本)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5. 全戶戶籍謄本(於申請期限三個月內,記事內容不得省略)及撥款帳號封面影本。
  6. 本會「個資運用聲明暨同意書」正本(如附表)

四、申請時間:於107(),備妥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繳交至學務長室辦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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