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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博碩士二年級以上研究生學位袍借用辦法說明

一、借用資格:博碩士二年級以上,且要參加畢業典禮之研究生。
二、登記:向院、所、系及進修推廣處登記,並填寫「103學年度研究所畢業生學位袍借用調查及邀請函索取調查表」。
三、借用:完成登記手續之同學,請於6月1日上午8時至6月10日中午12時前至本校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網站下載「學生博、碩士袍租借申請單」,並檢具學生證及相關費用至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課外活動指導組辦理租借,詳細情形請參閱附件。

備註:
【租借流程如下: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承辦人填寫租借申請單(或至本校課外活動指導組網站下載),經承辦人審查簽章→至總務處出納組繳交押金及清潔費用,並領取收據→持收據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承辦人領取衣服→期限內直接歸還至課外活動指導組承辦人→持收據至出納組辦理退回押金手續。】

學務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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