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宣導】認識跟蹤騷擾

◆什麼是跟蹤騷擾?

依據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
跟蹤騷擾行為,指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下列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
一、監視、觀察、跟蹤或知悉特定人行蹤。
二、以盯梢、守候、尾隨或其他類似方式接近特定人之住所、居所、學校、工作場所、經常出入或活動之場所。
三、對特定人為警告、威脅、嘲弄、辱罵、歧視、仇恨、貶抑或其他相類之言語或動作。
四、以電話、傳真、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設備,對特定人進行干擾。
五、對特定人要求約會、聯絡或為其他追求行為。
六、對特定人寄送、留置、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
七、向特定人告知或出示有害其名譽之訊息或物品。
八、濫用特定人資料或未經其同意,訂購貨品或服務。
※對特定人之配偶、直系血親、同居親屬或與特定人社會生活關係密切之人,以上述之方法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無關之各款行為之一,使之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亦為跟蹤騷擾行為。

 

◆求助管道?

遇到此行為請報警,警察機關受理案件,應即開始調查、製作書面紀錄,並告知被害人得行使之權利及服務措施,且前項案件經調查有跟蹤騷擾行為之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或被害人請求,核發書面告誡予行為人;必要時,並應採取其他保護被害人之適當措施。 
【屏東縣性騷擾諮詢專線】08-732-2895
【屏東縣性騷擾及跟蹤騷擾被害人一站式服務方案】
社團法人屏東縣家庭支持協會    聯絡專線:08-7512243 鍾社工/劉社工

※本校24小時校安通報專線:0912-838499(民生/屏師) / 0965-389995(屏商)
 

參考資料:

跟蹤騷擾防制法「校園跟蹤騷擾事件」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性騷擾事件」處理機制及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