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及B類須各完成一項,才可申請。僅申請單一項獎助學金為未達申請門檻,則不予受理申請。
類別A. 學業輔導面
類別B. 多元發展面
★申請獎助學金對象:
(一)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於生輔組申請「學雜費減免且通過」之學生
(二)於112學年度第1學期於生輔組申請「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且通過」之學生
★申請項目:
一、學習成績優良獎學金:於112年第2學期班級排名前15名(含)者。
二、學習進步獎勵金:依二學期(112年第1學期及112年第2學期)班級排名成績進步3名(含)以上至15名(含)者。
三、積極向學獎勵金:完成5次學習輔導紀錄。
★申請辦法:
1.請依所申請項目下載申請表填寫,並檢附相關資料。
2.請於申請前先確認是否有在本校出納建檔過,若沒有需填寫建檔資料表寄承辦人。
※查詢方式:於http://accsys.nptu.edu.tw/APSWIS_Q/Login_L_Q.asp下方
「查詢受款人資料是否完整 請輸入受款人代碼」欄位輸入個人身分證號碼→送出
★申請方式:
於公告受理申請期間,將資料繳交至學務長室,經審核通過後,始能補助經費,逾期不予補助。
申請時應檢附下列文件,兩者皆須具備使得申請:
※以下需影印之附件請事先影印完成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申請項目 |
申請檢核資料 |
成績優良獎學金 |
1.檢附相關學習輔導紀錄已核章證明之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2.申請書。 3.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4.建檔資料表(已完成建檔者免附)。 |
學習進步獎勵金 |
1.檢附相關學習輔導紀錄已核章證明之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2.申請書。 3.112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及 112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含班級排名)。 4.建檔資料表(已完成建檔者免附) |
積極向學獎勵金 |
1.檢附5次學習輔導紀錄已核章證明之影本,並簽名(申請人名字)及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申請時請攜帶學習護照至學務長室。 2.申請書。 |
★A類及B類須各完成一項,才可申請
★期中申請期限:113/10/7(一)~10/26(五)止(逾期不受理)
★辦理時間:星期一~五,上午時段:8點半至11點半;下午時段:13點半至17點(請依規定時段辦理)。
★辦理地點:本校民生校區五育樓2樓學務長室
承辦人:學務長室專任助理 林岢融
e-mail:kejung925@mail.nptu.edu.tw
電話:(08)7663800分機12002